
情的情况下将股票低价卖出,最终造成杨某损失600余万元。 经法院查明,该股票上游操纵者以每股2元买入,通过自买自卖将股价拉抬至11元左右,再招募销售团队以虚假宣传、谎称即将转板等方式诱骗投资者高价接盘,差价由上游与销售人员按比例分配。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。该案上诉后被驳回,二审维持原判。 不是非法经营,而是诈骗罪 “本判例是‘穿透式审判’的标杆。”上海融力天闻律师
当前文章:http://22p.h943.com/zr8dmbd/4ds.htm
发布时间:00:39:35